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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以前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8-04-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8〕4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学校近期内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和时间

(一)结题范围

2016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所有省级、校级项目(附件3、4)。

(二)结题时间

学校将于2018年6月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将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于2018年5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曲阜校区)

二、结题工作要求

(一)结题方式

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

(二)组织形式

1.省级项目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有2篇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辑等,下同),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

2.省级项目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主编或者第一作者;校级项目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为参编。

3.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4.校级项目结题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论文。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为参编。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省、校级项目均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2.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论文、相关著作的复印件、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封面要与结题报告书封面一致(将“报告书”改为“支撑材料”)。

三、其他要求

1.2017年7月份随2017年上报申报材料时候上交的结题材料但未收到返回的结题报告书的可暂不填写新的结题报告书;2017年7月份之后交到研究生处结题材料的,按照教育厅要求,需要使用新的结题报告书结题,需要将材料取回的项目请联系培养办取回。2016年立项的省、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如已完成可随本次结题工作一起结题。

2.请各培养单位联系相关项目负责人核对《曲阜师范大学2006-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一览表》结题情况是否统计准确,并组织未结题人员结题。

3.因教育厅将不再受理不能按期结题的各项负责人的新项目申请,学校将限制有不能按期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组成员的新项目申请,故请各单位要积极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克服困难,保证各项目的顺利结题。

4.对于项目负责人已经调离学校或是已退休的各项目,各单位应通知本人或是安排其他项目组成员继续完成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联系人:刘宪伟

联系电话:0537-4455522

                                                                                                                              研究生处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鲁教研处函【2018】4号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新版本结题报告书)

附件3曲阜师范大学2006-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4曲阜师范大学201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pdf

附件5曲师大校字[2015]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附件 6: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