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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5-01-17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由社会科学处受理,科技计划项目由科技处受理。

二、指标分配

限额申报,我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有资类项目申报指标为12项,校内各单位指标数均为1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7511日后出生),且无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

(三)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2),院系收齐后,填写《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和《汇总表》均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mxl@163.com

(二)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并公示。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5126日,过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报送地点:科技楼501(曲阜校区)、会馆2336(日照校区)

六、其他事项

(一)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我校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请提交本单位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报告,进展报告提交情况将作为推荐院系新立项的重要依据。

(二)上述所有材料的提交以院系为单位,恕不受理个人报送。

(二)申报工作中如有具体问题请与我处联系。

人:牟学林

联系电话:0537-445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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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研办公室 编辑: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