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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章程

更新日期:2013-11-11

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章程

来源:翻译学院 编辑:徐哲 时间:2013-11-11 浏览:457


第一章 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系由曲阜师范大学翻译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共同组织成立的教学科研机构,经费由两院提供。

第二条 中心作为教学科研机构,主要从事MTI教育科学研究,其宗旨是:推动曲阜师范大学MTI专业硕士教学改革与发展,改进培养机制,促进MTI 相关的学术研究。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制定并落实培养方案及学科发展规划。

第四条 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组织各类考试命题、阅卷。

第六条 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质量评估。

第七条 组织开展专业翻译实践活动。

第八条 组织开展与翻译教学和研究有关的各类咨询、培训活动。

第九条 组织毕业论文评审。

第十条 组织开展翻译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 负责相关设备及图书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 负责MTI网站建设。

第十三条 学习并借鉴行之有效的MTI培养经验:加强与名校MTI教育中心的联系,学习其先进的理念和方法。

第十四条 向两院就MTI培养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研究范围

第十五条 总体研究方向:专业翻译教学与研究。

第十六条 具体研究方向:MTI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翻译教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外汉语对比;口译研究;计算机辅助翻译研究与应用; 语料库语言学与翻译研究;文学翻译;儒学典籍外译;商务笔译。

第四章 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 中心设主任、秘书各一名,由两院任命,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中心设MTI工作指导小组,由曲阜师范大学外语学科主要领导组成,就MTI招生策略、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中心成员主要由曲阜师范大学从事MTI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及其他对翻译理论与实践感兴趣、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翻译实践能力的教师组成,同时适当吸纳院外及校外有关翻译从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成员要求与加入和退出程序

第二十条 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致力于翻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两院教师经自愿报名并经审核后,即可成为本中心成员。

第二十一条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觉遵守中心章程,关心中心的发展;

(二)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教学、科研活动;

(三)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

(四)得到中心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方面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

(五)对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批准方可退出。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MTI教育和翻译研究有重大贡献者,中心将建议三院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不履行成员义务,经常无故不参加中心活动,长期不出研究成果者,经研究,可以取消其成员资格。

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

2010年7月1日  

附:曲阜师范大学MTI教育中心组织机构

MTI工作指导小组:

卢卫中 鞠玉梅 陈东 季明举 王福祥 孙伟

中心主任:夏云

成员(按姓氏音序排列):

陈东  陈慧 陈维娟 范敏  顾晓燕 顾伟 黄美娜

鞠玉梅 厉平 梁文花 刘爱华 卢卫中 秦洪武 宋姝娴

孙红梅 孙伟 王福祥 王海霞 夏云 伊咏 岳守国

藏付伟 张巍

秘书:宋姝娴



【作者:徐哲 编辑:徐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