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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更新日期:2013-10-28

(2013年6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就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对于整顿和改进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务必抓出成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要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先查先改,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当好示范;更加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开展学习教育,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把整改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更加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沉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请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更加注重建章立制,梳理现有制度,研究制定新制度,认真落实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推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常态化长效化。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有效解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保持清廉本色。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当前,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要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

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作风不实问题,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教育g1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四风”问题,在我省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有的还比较严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具体表现,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查摆问题要真,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敢于触及灵魂,不做表面文章,切忌大而化之、虚于应付;对照标准要高,自觉坚持用党性原则、人民利益和先进人物标准对照检查自己,不能一般化,更不能降格以求;整改措施要硬,要动真碰硬、切实管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无用功,真正取得令全省人民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方法步骤

全省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各级领导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要先行开展,直属单位及基层组织随后压茬进行。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一批:省级领导机关和副省级城市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包括省党政机关,省人大、政协机关,省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省管企业;济南、青岛市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省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于7月初启动,7月中旬,省级其他领导班子和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陆续启动,年底前基本完成。

第二批:其他市、县(市、区)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2014年1月开始,2014年7月基本完成。

要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科学确定开展活动的范围、对象、时间、方式等,把握工作进度和节奏,确保活动有条不紊、有序推进。在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对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尽快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开展活动做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

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分专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的作用,采取集中轮训、巡回报告、专题辅导、典型示范、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发挥山东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用好各类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从中汲取政治营养、增强精神动力。’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明确新时期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标准要求,查找存在的风险点,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征求所属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要改进联系点工作方式,通过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掌握实情,从基层面临的矛盾、困难中反思自身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基层党组织要与党员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对发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立说立行,马上整改,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突出自我查摆。坚持把自我查找问题作为这个环节的重点,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深入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从深处、细处查摆,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搞好班子状况分析。各级领导班子要对本级班子及其成员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状况进行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派出的督导组要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情况。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也要普遍谈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围绕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过程,作为思想再深化、认识再提高的过程。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触及思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一步听取意见。

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会人员既要深入剖析和检查自己,又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纠纷,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采取适当形式反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规定范围通报。可邀请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反映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党的群众路组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落实整改责任。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列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整改任务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落实。要结合整改,集中处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同时,要积极为下级党组织整改提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督导组要对整改方案进行审阅把关。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进行通报。

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检查和专项治理。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认真清理节庆、展会、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胜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对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进行清退;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巩固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成果;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行为;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搞好督促检查,扎实抓好各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加强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要等待观望,抓紧行动起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精神,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注意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四、组织领导

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省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委常委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省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

用好的作风开展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把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缺少、重点要求不变通、措施目标不走样,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省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经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审阅把关,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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