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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更新日期:2014-03-22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为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现对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着力提升学校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4.坚持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5.坚持结构优化。继续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推动学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

6.坚持导师主体。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地位,提高其在选拔评价中的责任感,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7.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学校和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8.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每年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全校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考生资格审查、外语考试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印制、考试、阅卷及成绩上报、面试的组织及成绩上报等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课考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的要求;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外语和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亦在复试中进行。学校统一组织外语考试;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评卷、核分等环节)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所有导师必须参加;

(3)复试小组秘书要如实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及《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说测试情况记录表》等相关表格,复试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必须认真做好笔试考场记录、面试现场记录,提倡有条件的单位对笔试和面试进行录像(音)。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笔试考场中要严格遵守监考员守则,面试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面试场所、严禁使用通讯设备,应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专业课成绩*30%+复试外语笔试成绩*30%+专家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成绩*10%】*50%;公共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专业课成绩(含政治理论成绩)*30%+复试外语笔试成绩*30%+专家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成绩*10%】*50%。

2.复试专业课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外语笔试成绩达不到学校复试外语笔试最低控制线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硕士的政治理论成绩计入总成绩时需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政治理论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

6.复试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但必须专家组2/3以上专家签字。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8.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9. 复试为差额复试,录取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举报电话0537-4455327,0537-4455662;举报邮箱yzb@mail.qfnu.edu.cn。

八、具体安排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限报送各类材料。

2.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于3月2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小组成员名单必需注明复试人员职称和职务,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考生报到地点、专业课考试地点和面试地点于3月2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各培养单位于 3月28日在网上下载《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及《听说测试表》。

5.各培养单位请将《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听说测试表》、专业课答卷及成绩(成绩单需培养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日下午5: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以便进行数据处理。

5.如培养单位有不同于此方案的复试方案,请将本单位复试方案于3月25日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送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

九、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2.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1日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傅永聚

副组长:张洪海 郭辰夫 

成 员:李兆祥 张才花 刘 敏 尹树林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兆祥

办公室副主任:罗文伟

【作者:研究生处 编辑:xiehong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