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三届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4]56号)
更新日期:2014-09-1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体现“三贴近”要求,通过评选,评出方向、评出水平、评出成果,不断推动我省社科普及作品的创作,多出精品力作。
二、评选范围
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出版、发表的下述社科普及作品,以及省外公民以山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为内容出版、发表的下述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均可申报。
1、著作类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2、文章类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作品,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
3、参评作品时限: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出版或发表的社科普及作品。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不再申报参评;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暂不参加评选。
三、作品参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
2、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人文素养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3、图书编校质量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评选分类及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著作类、文章类两个类别,拟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所有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中再推选出第三届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十大优秀作品。
五、具体要求
1、以各市、大企业社科联, 各省级社团,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科研处(文科处)为单位组织申报。
2、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评审表》(简称《评审表》),《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评选活页》(简称《活页》)。打印《评审表》、《活页》各一式3份(所有材料要求A3纸双面打印,骑马订),作品原件二份,一起装入贴有《申报表》封面的档案袋内,连同电子版于9月26日前交所在单位组织申报部门。
3、各市、大企业社科联, 各省级社团,各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科研处(文科处)应填写《山东省社科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评选汇总表》,汇总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科普部
邮政编码:250002
联 系 人:牛秀琳 吴庆利
联系电话:0531-82866267 13505407070 15610118828
六、我校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后,统一于2014年9月25日报送到曲阜校区科技楼501室,日照校区会馆2306室。
联系人:蔡佳辰
电话:(0537)4456135;
邮箱:cai_jiachen@126.com。
附:
社科处
2014年9月12日
【作者:科研办公室 编辑: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