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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6-09-26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现已开始申报,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申报工作。

   一、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通知原文地址连接:http://kyc.sdpec.edu.cn/kycinfo/display.php?id=250(请认真阅读)。

   二、我校申报要求

    1.限项申报。我校文理科共限28项成果申报;申报成果须准确填写申报学科(见附件2)。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请各单位排序后报送。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12:00前报送《2016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类)》(格式见附件1)。日照校区报送至会馆2336室;曲阜校区报送至科技楼501室。因涉及到限项申报等原因,纸质版汇总表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ai_jiachen@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3.学校组织初评,并经公示后向有资格申报单位和个人发送申报账号和密码。学校评审的主要依据是《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中的备注栏项,请认真填写。

    4.网上申报。本次评奖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申报。网上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按工作平台说明、提示和要求完成申报限额查询、教师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网上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5.2016年10月10日8:00网上申报平台开启,10月20日17:00网上申报截止。

    6.网上审核。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本校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审核重点为:(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网上审核截至时间为10月21日17:00。

    7.纸质材料报送

   1)具体要求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成果检索证明等。推荐书从网上平台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2)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周五)上午12:00。

    报送地点:日照校区会馆2336室;曲阜校区科技楼501室。

    8.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汇总、报送,所报材料不予退还。本次申报不收取评审费,不接受个人申报。本奖项(二等奖以上)是申报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必要条件。

    9.申报过程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蔡佳辰

  联系电话:0537—4456135

    邮箱:cai_jiachen@126.com

附件1:2016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类)

附件2:2016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学科

                                                              社会科学处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