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类别)动态调整和第五轮学科评的预备通知
更新日期:2019-02-26
各相关单位:
2019年是我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关键之年,我校将迎来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随机抽评阶段。2019年山东省教育厅还将继续启动学科动态(类别)调整工作,此外,本年度也是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的最后一个有效数据年度。请各单位就以上几项工作提前论证,做好充足的准备。
一、学位点合格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通知精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
2018年11月30日,学校所有参评的23个学位点自评报告已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自我评估阶段已经顺利结束。2019年,学校将迎来第二阶段即“随机抽评阶段”。根据评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抽评比例一般不低于20%,覆盖所有学位授予单位。抽评材料主要是学位授予单位公开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从信息平台上直接调取。抽评采用通讯评议的方式进行,个别学位授权点可进行专家实地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议专家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议专家,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为迎接2019年学位点合格评估第二阶段工作,特做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位点抽评结果将直接决定本单位学科建设最终成效,要把学位点抽评工作放在单位重点工作之列。
(二)所有参评学位点都要按专家实地评估的标准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自评报告中所列的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都应准备到位,做到查有实据。
(三)各单位应提前着手,采取各种方式与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保持信息沟通。
二、学科(类别)动态调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我校在2017和2018年分别撤销了一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三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省教育厅将会在学期末启动今年的学科动态调整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论证并提出撤销或者增列学科(类别),有意进行学科调整的单位需提交不低于1000字的论证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有意增列学科的单位除论证报告外还需根据《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填报《申请学位授权简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请务必于3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处。
三、第五轮学科评估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相关规定,教育部将于2020年启动第五轮学科评估,2019年是此轮评估的最后一个有效数据年度。请各单位抓住本年度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机会,先参照第四轮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参评条件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梳理近几年的科研成果,查缺补漏,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力争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突破。
研究生处将密切关注教育部、教育厅等各上级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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