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培育工程”项目暂行规定
日期:2013-10-29 来源: 阅读:

为加强对我院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鼓励青年骨干教师逐步参与、承接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从而促进各学科专业均衡发展,打造创新性的科研团队,我院正式启动“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培育工程”项目,该项目为翻译学院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现将每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翻译学院年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培育工程”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学院重点发展专业,为培育孵化高层次科研项目提供平台。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明确的应用前景。

2、一般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一般项目面向各专业讲师及以下职称青年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所申报项目应与所在专业学科领域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具有理论创新和研究方式方法创新的课题。

2、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3、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图书资料;

4、创新性强、潜力大、有望成为上级各级立项课题的项目优先考虑;

5、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专业联合申报,根据课题需求,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

三、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鼓励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专业年轻教师积极申报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重点资助副教授以下年轻教师,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4、在读研究生、目前在外而不能返回的人员,原则上允许申请本年度院级科研基金项目,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5、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和研究时间。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四、项目评审

1、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以及各语种、专业博士和副教授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以及论证材料进行评审。

2、项目评审实行无记名差额投票和集体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项目组成员回避原则。

4、项目评审基本标准是:

(1)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理论创新和研究方式方法的创新。

(2)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思路清晰、方法科学。

(4)课题负责人及研究队伍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基础。具备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时间和条件。

(5)项目研究经费预算支出合理。

五、项目运作与管理

1、项目运作采取科研团队的运作方式,每项课题需确定一名非课题组成员担任项目导师,指导课题运作并提出建议。项目导师必须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课题负责人需根据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兴趣,有计划、有步骤地分配课题任务,课题组成员均需实质性地参与课题开展,不得流于形式。

2、项目立项1年后,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科研论文。

3、重点项目结题时,至少提交1篇B类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结题需提交2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或1篇B类核心期刊论文。

4、项目批准后,如果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或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学院将对已立项项目作出撤销决定。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每年4月28日前,为个人申报时间。项目负责人填写《翻译学院科研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稿发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以备评审,电子稿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称。

2、每年4月29日-4月30学院集中受理、评审项目材料。

翻译学院

2013年4月18日


【编辑: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