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集中受理2017级学生转专业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要求
学校不鼓励学生调整专业,但允许确有专业特长或确有学习困难的学生申请调整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确有专业特长,转入新专业更利于发展的。
在原专业确有学习困难,转入新专业有希望顺利完成学业的。
入学后因患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转入专业或专业类超出学校名额限制,或转入专业所在校区、学院认为不宜接收的。
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普通高考成绩录取的学生转入普通专业的。艺术、体育内不同专业类或同一专业类内专业性质明显不同的。
定向培养(含免费师范生)、外包等特殊培养类型的学生或其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入普通专业的。其中外包专业学生允许转入其他外包专业。
国家有相关规定禁止转专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由于宿舍余量有限,如经审批通过后,某一个校区的净增加人数超出宿舍接收能力,将根据经学院筛选后转入该校区的各专业人数,按学生高考总分(不含加分)减生源省一本线(不分录取批次的省份,使用自主招生资格线,下同)的差值,由低到高删减。
(四)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师范生规模的精神,本次受理时,各单独招生的师范专业和类内含师范的专业类转入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0人(如果学院提出的转入上限低于30,则执行学院上限)。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或学院上限,则按学院筛选规则删减,学院无筛选规则时,按学生高考总分(不含加分)减生源省一本线的差值,由低到高删减。
(五)部分学院提交了针对某些专业的限制条件或筛选规则,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申请流程
有专业调整意向的学生,可于2017年12月17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右上角的“增加”,填写异动申请。务必按以下要求填写:
1.“异动类型”:选择“2017年12月专业调整”。
2.“异动原因”:选择“因个人其他原因”。
3.“异动说明”:填写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和转入的学院、专业名称。
4.“备注”:必须使用半角字符严格按照 #学院代码#专业代码# 的格式填写转入的学院和专业代码。填写时不要有空格或其他无关字符,否则会造成统计错误。学院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阅本通知附件。
5.“下一步的学习保证”,请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填写。
6.注意使用电脑登录(不要用手机),如果点“个人管理”菜单没有反应,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并选择兼容内核为ie9以下版本。
例如:
教务处汇总申请信息后,将根据上述政策,会同转出/转入学院进行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所有提交申请学生的审批结果。被批准的学生将于本学期结束前统一进行学籍信息变更,并于寒假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其他要求
1.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做好政策解释,使学生在充分了解现学专业的基础上,科学分析个人专业需求,避免盲目申请。
2.转专业申请仅允许提交一次,重复提交的,以提交时间最早的一份为准(如需重填,可于截止日前删除申请后重填)。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慎重填写。
3.申请并获批的学生,在转出专业所修学分仍然有效,其中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课程属性将转为“任选”。已修课程与新专业课程相近的,可以申请学分替代。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在后续选课中,随下一年级补选新专业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已开的课程。
4.获批调整专业学生的宿舍、学费、学生证等其他事务,将另文安排。
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