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2-14 来源: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定于今年12月开始。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3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申报者请填写10万,);(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申报者请填写8万);(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不建议老师申报);(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注:《申请评审书》中“经费概算”一栏的“管理费”请填写0.2万元。“咨询费”和“劳务费”填写时均不得超过0.8万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
  1.我校网络上传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7日,请申报者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上传《申请评审书》。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上传的评审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者方可打印。
审核通过后请打印《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将纸质件2份交科研处。纸质材料交送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上传的《申请评审书》与纸质版一定要保持一致。
2、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其他事宜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本次项目申报不限额,不报此项目者不得申报2013年度省社科项目以及其他各类限额申报的项目。
3、申报者在填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见附件)以及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准确、规范的进行申请书的填报。
联系人:季塞南;联系电话:4456140;3980026
联系地址:科技楼501文科科研办公室。

科研处
2012-12-13
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http://kyc.qfnu.edu.cn/Article/tongzhi/20121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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