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3〕2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印发,以下简称《细则》)精神,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其中《高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已于9月1日—9月30日试行了无纸化网上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依据教育部人事司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考察,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2月2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 9:30—11:30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 13:00—15:0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二、考试成绩及使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4个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岗前培训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三、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每科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具体考务工作由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考试费用由济南、青岛、烟台、聊城、曲阜等5个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75号)规定的标准支付。
四、考试报名
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在2013年12月10日10:00至19日12:00期间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学校审核。各有关高校于2013年12月19日至22日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后报送或快递至指导中心,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高师中心(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具体登录管理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学校审核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3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解决。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格教师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搞好组织服务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承担考务工作的高校,要认真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和考务工作,严格考风考纪,切实维护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4日
【作者:师资办公室 编辑:徐哲】